节目主持人,正是南宫嫣的小闺蜜沈颖。
沈颖自从上次和南宫嫣一起经历了砸车事件后,只在南宫嫣辞职之后,请电台几个关系好的同事吃饭的时候,见过苏铭一次。
得知这次要采访苏铭,沈颖下意识的在化妆车里,对着镜子仔仔细细的画了一个职业妆,用的时间比平时上节目多出了一倍。
三套主持人常穿的衣服,按理说选那套都一样的,以前沈颖就是随手拿,最多想一想上期穿的是哪套,这期换一套,别重复了。
可今天,选衣服又让她为难了好久,脑海中一直回忆着和苏铭几次简短的见面中,当时南宫嫣都穿着什么颜色的衣服。
最后选了一套粉红色的套装。
苏铭看见一身粉红的沈颖,忍不住皱了皱眉,心想这姑娘都什么品味他不太喜欢女人穿粉红色的外衣,尤其是职业装,看上去好土的感觉,内衣还差不多,所以南宫嫣单独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穿这个颜色的。
“姐夫,我这套衣服怎么样”开拍之前,沈颖终于没忍住,还特意问了一句。
“很好”苏铭一本正经的看了看,非常诚恳的点了点头。
沈颖笑颜如花
“在距离机场边缘4公里之外的秦岭支脉边缘山脚,发现了逃跑动物的遗留痕迹,那么请问苏园长,是不是可以认为,这些动物已经逃入了山中,不对附近的居民构成威胁了呢”
“按照正常推断,动物会本能的远离人类的聚居点,即便是类似熊、狼之类的猛兽也不例外。”苏铭先是点点头,紧跟着补充说:“但我必须提醒大家一点,这次逃走的动物,绝大多数都是在动物园里长大的,还有很多是宠物,和野生动物相比,它们反而更适应人工条件。所以,很有可能无法适应山里的生活,就在山脉边缘逗留,甚至出现在人类村庄集镇附近,所以大家务必要留心。尽量不要一个人去偏僻地区,如果看见熊猫和非本地动物,请立刻报警。”
“那么警方和动物园会做出什么样的举措呢”沈颖问。
“警方和动物园,已经派出人手,根据动物留下的踪迹,进山搜寻。”
第六百零三十八章祸从天降
你有神功,我有科技动物的本能天赋再强大,无论多么和大自然能融为一体,都逃不过人类的科技追踪。
没多久,动物园和警局组成的小队就在山脉边缘发现了动物的踪迹。
几乎都要干涸的小溪流边,分布着大大小小的脚印,从脚印的形状和尺寸分析,应该有一群种类不同的动物在这里停留过一段时间喝水。
“已经可以确认,其中包含熊猫、灰熊、麋鹿等动物。”兽医抱着一倍板蓝根冲剂,不急不慢的说。
这次动物园带队的,是兽医。
作为一名动物医生,他对于动物的了解程度,其实还要超过一般饲养人员,绝对是由内而外,由皮到骨的。他带队,还能及时为不适应野外环境发生健康状况的动物提供救助,另一方面,治人和治动物也差不多少,山里蚊虫鼠蚁众多,如果搜寻队有人不舒服,兽医也能帮得上忙。
当然,后面一个考虑,苏铭没敢和警方的人说。至于动物园的员工,早就习惯了让一个给动物看病的家伙给自己瞧病。
关于搜寻这些动物,苏铭心里多少有些矛盾。
和动物打交道久了,他可以理解动物们的感受,向往自由,无拘无束的生活。
以前没有过这种体验,倒也还罢了,可一旦在山里能顺利的渡过初始阶段的艰难日子,它们很快就会习惯野外生活。
如果是一群普通的圈养动物,在没有人类帮助的情况下,很难做到。
但这群动物里,有两只和精神力打交道良久的熊猫,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一旦习惯了在野外自由生活,如果再被抓回动物园,那无异于人类坐牢。对动物的心理、生理都是一种无形的伤害。
可问题是,要对动物公平,人类就得做出牺牲,对海洋公园就不够公平。这些动物的确就是人家海洋公园花了大价钱买来的,海洋公园找谁惹谁了,凭什么就要遭受损失
还有那两只担负着重大意义的熊猫。
苏铭即希望能尽快找到动物,但也希望它们能逃离人类的抓捕。
所以如果苏铭亲自带队,只要他的立场稍微偏一偏,即可以帮动物逃离人类的抓捕,当然,也能够让人类尽快的抓到动物。
在这种矛盾心理促使下,他干脆选择中立,让兽医带队,能否抓到那些动物,就看天意吧。
“根据脚印在泥里的深浅度、脚印周围的泥巴的新鲜程度,这群动物离开时间应该不到一天。”一个有着动物学知识的法医分析道,“另外,我们没有发现动物粪便,这说明它们暂时还没有进食,饿着肚子走不远”
“汪汪汪”一头警犬冲着山林深处的某个方向狂吠起来。
“就是这个方向,同志们加把劲追”
人追狗,隔层山,狗追狗,隔层纱那头警犬靠着敏锐的嗅觉,完全找对了方向,在距离追踪队不到两公里的一个小山头山,那群逃走的动物正聚在一起。
四头猞猁狲,又是心疼,又是恼火蹲在边上,眼睁睁的看着这群不速之客,把它们上午才抓到的食物,吃了个一干二净。
灰熊老大抱着半只小腿,啃得满嘴流血,坐在猞猁孙边上,不怀好意的盯着它们。
猞猁孙是一种猫科动物,外形似猫,但比猫大得多,看上去像一只变异的超级大猫,成年的猞猁孙体重可以达到50斤左右,已经可以属于中型的猛兽,战斗力和豹子都不相上下。
华夏古代的贵族就有驯养猞猁孙捕猎的习惯,这一习惯在唐朝时期发展到了巅峰,无论男女贵族,人人爱养这种危险的大家伙,尤其是唐朝时期各路性格彪悍的公主、县主们,出门参加围猎聚会,不带一只猞猁孙都不好意思见人。
按照一般习性,猞猁孙是喜欢寒冷的动物,很少在秦岭山脉里出没,这一家里的两只成年家长,也不知道为啥几年前来到了这里,在秦岭山脉的边缘地带安家。
在这个位置上,中型猛兽几乎没有天敌,很快成了这一带森林里的霸王,几年下来,活的非常滋润,膘肥体壮,还生了一对儿女。
好日子,从今天上午戛然而止。
一大群饥肠辘辘的不速之客,闯入了它们的地盘。
猞猁孙老爹最先发现的只没头苍蝇一样乱跑的贵宾犬,它愣了一愣,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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