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bod作为地域和部族的名称,在吐蕃王朝之前即已出现,最初可能是对苯教的法师的称呼,后来成为对苯教的称呼,再后来成为某些部落联盟的名称,以后又成为这些部落居住的地域的名称。藏文史籍中说,在吐蕃王朝之前,曾有十二种部落集团统治过,其中有两次是用bodkhas来称呼其统治的地域3吐蕃王朝兴起后,用bod作为自称,在与唐朝的交往中,吐蕃王朝以bodcheno大蕃来对应唐朝的自称“大唐”4由于吐蕃王朝的统一青藏高原,高原的各个部落集团形成为一个民族,后来,吐蕃王朝的自称bod演变成为藏族的自称
吐蕃王朝虽然对外将其所占有的地域总称为“吐蕃”、“大蕃”,但是在其内部区别各个地区时,别有习用的名称。吐蕃王朝最早将其本部划分为四个“茹”,包括了今天西藏自治区境内的雅鲁藏布江、拉萨河、年楚河、雅隆河流域,历史上一直是西藏自治区境内社会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
在习惯上又因雅隆河谷是吐蕃王朝王室发祥之地,拉萨是吐蕃王朝的首府,故称其中拉萨河流域和雅隆河流域的“伍茹”和“约茹”为“卫”,意为中心部分,将年楚河流域及其以西以北的“叶茹”、“茹拉”合称为“藏”,意为雅鲁藏布江上游南北两岸地区。
“卫”和“藏”合称为“卫藏”,即表示吐蕃王朝的本部地区。吐蕃王朝后来征服的青藏高原的北部、东部,被称为“多康”:“多”意为路口、河谷口:“康”意为区域,故“多康”意为吐蕃王朝向外发展的通道和基地同时亦有外围地区之意。随着吐蕃王朝向东北方向的武力扩张:“多康”的范围逐步扩大,后来又把黄河上游到河湟谷地的地区称为“朵思麻”,即“多康”地区的下部,又因这一地区包含阿尼玛卿山和朵拉仁沃山小积石山,故又称安多地区。“多康”的其余部分仍沿用“多康”的名称,即后来所说的“康区。”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中有吐蕃王朝派遣大臣主持这三大片地域的军政首领分别举行盟会的记载,这样,由于吐蕃王朝的行政区划,到吐蕃王朝的后期,乃至在吐蕃王朝崩溃以后青藏高原延续近四百年的分裂时期中,青藏高原的居民习惯上把青藏高原分为“卫藏四茹”、“多康dokhas”、“朵思麻dosad”等三大部分。
元朝统一藏族地区,扶植萨迦派建立地方政权,同时元朝在青藏高原设立了一系列的军政机构。开初,元朝在河州设立吐蕃宣慰司,作为管理整个藏族地区的行政机构,八思巴在1272年到1274年还为此在河州居住两年多。后来因为所辖地面太大,又在康区设置一个宣慰司,到1280年八思巴圆寂后,元朝为了施政的需要,又在卫藏设置一个宣慰司。
这样,到元朝中期时,整个青藏高原被划分为三个行政区域:一是“朵思麻”,设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朵思麻宣慰司,管辖今青海省大部、甘肃省南部及四川省阿坝一带,一是“朵甘思”,即吐蕃王朝时的“多康”,设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朵甘思宣慰使司,管辖今青海省玉树、四川省甘孜、云南省迪庆和西藏自治区昌都以及那曲专区的东部,三是卫藏阿里,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乌思藏宣慰司,管辖乌思藏即吐蕃王朝时的“卫藏四茹”及其以西的阿里地区,也即是今西藏自治区所辖区域的大部。元朝在总称藏族地区为“吐蕃”之外,在讲到藏族地区的各个部分时则常用“朵思麻”、“朵甘思”、“乌思藏”等名称。由于元代藏族地区又被归入“西域”的范围,元朝总称西域各族为西蕃或写作西番,藏族被看作是西蕃之一,所以有时又习称藏族地区为“西蕃”,有时又异写为“西番”,这是在地名上第一次在称呼藏族的“蕃”字的前面加上表示方位的“西”字。这种非正式的把“吐蕃”改换成“西蕃”、“西番”,是后来出现“西藏”一词的第一步,但是“西藏”却并不是从“西蕃”或“西番”演变来的。
对于xz的了解,李强并不会比这个市长要差,但是此刻却乐得听他的解释,毕竟有了一个这样的导游,李强也不会抢了他的风头,而钟文秀本身也喜欢听这些东西,两人于是就一边逛一边听这些事情。
第005卷
第434章公安局的审问
公安局,历来在人们的心目中,都是一个审判罪恶和追查出罪恶的地方,正因为有它的存在,这个世界上才会少了那么多的罪犯,也正是因为有这一个机构的存在,才会让整个世界不会变得混乱,但是其实这并不是最主要的,就好像国的引,机构一样,虽然国的国防之类的部门问题比较强大,但是犯罪率却是全世界之最。
国是一个十分崇尚人权平等的国家,但是背地里却有不少肮脏的勾当,以至于他们的人民也会变得有些目无法纪的存在,就好比三个强盗带着ak47之类的武器去抢劫银行,就算是遇到整支911的警察,也拿这些人没有办法,因为在国还有森严的等级制度,不同的军队将会配备不同的武器装备。
抢劫银行的人配备的是精良的重火力武器,而这些n国911的却只是拿着一些普通的手枪,这就是手枪与ak47之间的战斗,而不是人数上面的战斗,所以在国犯罪的人比较多,因为这些人只要手里面拿着一把重火力的武器,自然在气势上面可以压倒这些嚣张的引,警察,当然这一类的人都是比较疯狂的人。
更加造成国混乱的源头其实是国自己的制度,在国拥有枪支本来就是一种合法的,美国人可自由拥有枪支,把拥有枪支看成宪法赋予的权利。从美国建国之初,该权利就有明确的规定。
当时,美国宪法起草人杰斐逊认为,要推翻违背人民意愿的政府,只有人民具有持枪权才能将这种权利付诸实践。该规定体现在四,年通过的宪法第二修正案即权利法案第二条:“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而且美国宪法规定,任何条文可根据将来的情况加以修订,但百姓自由持枪这一条绝对不能动。
当每个人都拥有杀伤力强大的武器之后,在一些小的摩擦之下,就容易闹出人命,而抢劫之类的事情就更加不用多说,与华夏不一样的是,不光是持有枪支是触犯法律的,就算是你带着管制刀具都要被扣留,这就是一个国家法律的问题,所以华夏的警察虽然配备上面没有国的引,厉害,但是制安方面绝对不是引,能够比拟的。
强盗头领全身的骨头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公安局的局长在得到这个包袱的时候也是为难万分,像这样一个烫手的山芋,如果拿得好,那么你的官职就可以直线上开,但是如果你拿不好,恐怕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这个人全身的骨头没有一处完好,如果是一般人,早就已经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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