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师兄他回来了[重生] 完结》TXT全集下载_4(2 / 2)

gu903();那细软的白线历经波折,终于穿过了针孔,男童长舒一口气,怀抱着女子的头颅对着殿外招手,“把四肢和躯干都带进来!”

乌鸦聒噪地呱呱叫着,把老人和女子破碎的身体一一送进殿里。

男童哼着轻快的童谣,歪歪扭扭拼凑着女子的身体,可是落下的针脚实在是丑陋不堪,男童缝了不到半刻钟就彻底失去耐心,将缝合好的肢体再次扯裂,血肉横飞。

“唉……算了,缝不好,等我把荣焉找回来,让他来缝吧。”

男童将残肢随意丢在原地,捧着女子的头颅,欢快地回到石座上坐好,拿出一把木梳,细心的替女子整理好散乱的青丝。

“阿姐也很喜欢荣焉吧?”男童乌黑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女子,自言自语道,“他真是我见过的,最温柔、最善良的人了。等我找到他,再让他帮你缝合身体,好不好?”

女子无端打了个冷战,被直接扯掉头颅的恐惧依旧在支配着她的内心。

男童丝毫不关心女子的情绪,兀自说道,“快了,我马上就能见到他了,到时候……我要把他亲自带到庸厝山杀掉,阿姐和阿爹就可以复活啦!”

窗外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荣焉被雨打屋檐声扰醒,朦胧中背靠床围,却并未感觉到身前空旷,罕见地觉得安心。

他昨夜睡的不是客栈,那么身边这个人是……沈昼眠?!

荣焉猛地睁开双眼。他双手还抱着胳膊,头却靠在了沈昼眠的胸膛,膝盖抵着沈昼眠的大腿。

很好,不错。小兔崽子长大了,知道怎么疼人了。荣焉面无表情的想。

他年幼时留下了许多陋习,喜欢睡在逼仄狭窄的地方,岸芷会馆的床虽大,却没有安上护栏,这让他十分不安,所幸沈昼眠拦在了外床,这才让他睡了个好觉。

万万不曾想到,当初怕黑畏冷,熄灯之后总是往他怀里钻的小娃娃,到如今也成长为伟岸宽厚、可靠有力的男人了。

沈昼眠还在沉睡,荣焉拿开横在身上的手臂,蹑手蹑脚推门跑到了厨房。

叮嘱厨子准备的模具与食材已准备妥当,荣焉又小心翼翼的把东西抱回房中,开始捣鼓他的东西。

桃花蜂蜜煮水,置冷后倒进模具,另添加一枚糖渍的酸果,以内力冻成了铜钱大小的花瓣状。

这是就那群孩子年少常吃的桃花冰糖。

荣焉少时所学功法名为拥霜诀,放眼江湖,这算得上是一门最为阴寒的功法,非心性坚韧者不可修炼,否则极易走火入魔。

少年荣焉自从学了这功法,武学没见多少长进,心性也没走偏,做零嘴的手段却开始层出不穷,每年盛夏烈日,桃花冰糖就成了他哄孩子最便宜简单的手段。

沈昼眠被满屋子的清甜气息唤醒。

荣焉与雾隐山意志融合后,对外界的感知变得极为敏锐,不用回头就知道沈昼眠醒了,于是拿起刚冻好的桃花冰糖,放在了沈昼眠嘴边。

唇上触感冰凉,沈昼眠偏过头,对上荣焉期待的视线后,自觉地张开嘴,也不管是什么东西,乖乖的吃了下去。

“怎么样?味道如何?”

酸甜清凉的滋味在口中蔓延,熟悉的口感让沈昼眠舒展了眉头,起身看到桌上的东西,忍住想要揉荣焉脑袋的手,温和问道,“起这么早,睡够了吗?”

“嗯。昨晚睡得很好。”荣焉舔了舔指尖染化的糖水,“倒是你,趁我睡着的时候又干了什么?怎么这么晚才睡醒?”

外面阴雨,看不出时辰,沈昼眠披上衣服推开窗,看到客栈外人来人往,这才意识到自己睡过了头,揉了揉眉心道,“没什么……用过晨食了吗?”

“还没。”荣焉拈了一块桃花冰糖塞进嘴里,“要吃……”吗?

咚咚咚——

敲门声打断了荣焉的话头,沈昼眠手脚麻利地穿好衣服,打开了房门。

作者有话要说:

昂,下一章祈华卷结束。

第12章祈华卷完

“我还担心你们两个没睡醒,特地晚些才过来的。”沈从越屋子也不进了,直接在门口道,“我和曲兄要走了,特地来告诉你和使者一声。”

主要还是告诉使者。

荣焉坐在屋中听得真切,有些诧异道,“你们要走?为什么?”

沈从越被他问的懵了一瞬,随即行了拱手礼,道,“原定计划祈华大会结束就要走的,但是被这场变故耽搁,如今冀州城已经恢复,各门派也已经陆续归去,我和曲兄打算分道而行,查询近年来江湖失踪的门派,好为以后做打算。”

荣焉垂下眼帘,神情莫测,半晌才闷声道,“这样,那祝你们一路顺风。”

沈从越被荣焉的意味不明的态度弄得满头雾水,又恭敬地行了一礼,转身离去了。

“我送送你们。”沈昼眠撂下一句话,跟着沈从越离去了。

荣焉坐在原地,半晌没有说话。

清风夹杂着雨水的湿气冒失地闯入房中,吹乱了还未束起的头发,荣焉这才回过神,嗤笑出声。

“果然,喂了多久都不行,该走的还是要走的。”

荣焉的七情六欲,天生就比正常人少了几分。

他自幼随母亲过着贫苦生活,饥一顿饱一顿,饿急时连树皮都吃,因此在他的人知里,食物是最重要的东西。

在他的所知所觉里,一个人如果吃了他的食物,那这个人就该一直跟着他,离去即是背叛。这般性格,若非有阮晴歌悉心引导教会,恐怕迟早要走上偏激的弯路。

他在第一次投喂猫狗时,曾因这些猫狗的离去而悲伤哭泣,是阮晴歌发现了事情不对,教会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这才扼制了荣焉越来越偏门的性格。

之后漫长的几年里,荣焉明白了事无长久,学会了面对生离死别,他开始不计较得失,以最柔软的姿态去面对他存在善意的人。

可他到底是没办法彻底融入尘世,他身在此间沉浮,灵魂却格格不入,这样的人,如何不寂寞。

他只是想要个人,能长长久久的陪在他身边而已。不用胁迫,不用强求,自然而然、心甘情愿地就在他身边。

曲净瑕不是,沈从越也不是,这让他很失落,两人的离去,拨动了他心里难过的弦,让他感觉眼眶有些酸涩。

其实母亲不必担忧的。荣焉有些委屈地揉了揉眼眶。他从来没想过伤害任何生物,只是会难过而已。

这么大的人了,再哭实在丢人。荣焉眨了眨眼睛,将含在眼眶的泪水彻底憋了回去,可他又觉得心口实在闷得慌,干脆躺回床上,打算蒙着被闷头睡一觉,等醒过来就会如往常一样,不再难过。

沈昼眠送沈曲二人,一路抵达了城门。

“你确定了吗?是使者?不会错?”

临别前,沈从越看着自己已经长大成人的堂弟,心里感慨万千。

这小子从小就不让人省心,总是蔫声干坏事儿,六岁那年离家出走,沈家人都以为他饿了累了就会回来,没成想他一走就是四年,待被归云派的人送回来后,更是性情大变,每天埋头练功,研习武学,二十七岁就迈入了岁停之境。

虽比他和曲净瑕晚了两年,却也算得上是天纵奇才。沈从越并不担心他的武学,而是担心他的性情。

沈昼眠不喜言语,有什么事儿都往心里憋,他费了几天的功夫撬开了他的嘴,方才得知沈昼眠要寻人的事情。

这一寻,就是几十年。

沈从越猜天猜地,没猜到沈昼眠要找的人居然是雾隐山的使者。

“嗯。不会错。”沈昼眠牵着马,平静地看着自己的堂兄,“我以前做错过,现在不会了。”

“……你大了,我也不好总是管你。”沈从越从堂弟手中接过缰绳,翻身上马,“既然你认定了,我就不多说什么了。总而言之,注意安全,若遇难题,飞鸽传书给沈家,我会派人来帮你。曲兄,我们走吧。”

沈从越扬鞭策马,与曲净瑕一道离开了冀州。

沈昼眠回到岸芷会馆时,摆在盘子里的桃花冰糖已经微微融化,变得晶莹剔透,荣焉正翘着二郎腿,仰面躺在床上,他眼角微红,神情若有所思,散开的青丝铺在床边,被滚的杂乱无章。

沈昼眠走到床边,摸了摸他的额头,柔声问道,“怎么躺下了?又困了?”

荣焉拍开他的手,蔫巴巴的摇了摇头。

“那,要不要吃晨食?”

荣焉眨了眨眼睛,点了点头,忽然道,“那些桃花冰糖,你先自己吃,吃够了,拿去分给归云派的弟子吧。”

沈昼眠眉头一挑,应道,“好。”

随即端着盘子出门转了一圈,把满满一盘子的桃花冰糖全部吃完后,才到厨房跟掌勺的大厨点了几道菜,回了房间。

离上菜还有些时候,荣焉坐到铜镜前,随手笼了笼披散的长发,发觉大片已经被他翻来覆去滚的打了结,开始粗暴地想要把纠结的头发拉扯开。

沈昼眠不忍看他继续祸害自己的头发,拉住他的手腕道,“我来吧。”

荣焉愣了一下,顺从地低下头,任由沈昼眠动作。

荣焉的头发生的乌黑浓密,只是不擅长打理,因而显得有些毛燥,沈昼眠拿着木梳,细细梳理顺畅,替荣焉笼在后脑,扎起一个高马尾。

“祈华大会第一日,我曾见你带过发冠,如今为何不带了?”

“啊?”荣焉茫然,认真回想了一下,坦然道,“你说那个……骷髅们觉得我第一次出现在世人面前,应该穿的华贵精致,才能镇的住场子。我还没到能加冠的年纪就死了,身体不再成长,没办法行加冠之礼,所以除非场合需要,我都不会带冠的。”

沈昼眠这才想起,除了缠着荣焉以外,年幼时的自己从未关注过荣焉的生辰。

他的心无端愧疚自责起来,连忙补救道,“师兄的生辰是在几月份?”

“那种没什么用的事情我怎么记得清楚?”荣焉理所当然道,“你问别人的,我倒还能勉强答上来。”

娘亲的生辰是正月十八,顾维的生辰是五月初六,无刀先生的生辰是三月二十……还有那二十一个孩子,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沈昼眠长叹一声,吐出胸中郁气,耐心地问,“一点儿也不记得了?”

“唔……”荣焉有些苦恼地皱起眉头,思忖了很久,才犹豫开口,“我记得,我被送走时候,还差一个月就是我的加冠之礼,无刀先生很开心,早早准备了一堆东西,后来都没有用上,还怪可惜的。”

他记住的不是自己的生辰,而是无刀的欢欣与喜悦。

被送走的日子……六十年前,八月十五的中秋节。

所以荣焉的生辰,应该就是九月十五。

沈昼眠清楚的记得,那天晚上,荣焉做了莲蓉蛋黄馅儿的月饼,却一口都没吃,他含着温和的笑意站在一轮霜雪般的圆月下,可沈昼眠却莫名觉得,他在恐惧,在哭泣。

——其实,我是有些害怕的。又要去一个从没去过的地方,身边再没有熟悉的人……不过,我应该可以好好活下去的……

——毕竟我还有点厉害,饿了会做饭,伤了会自己采药……所以不用担心,我会在邪道平平安安的……

——小十一郎……

荣焉最终还是没能如他所想的那般平安长大,他死在了十九岁的秋季,离他的加冠之礼,仅差一月。

他一个人,死在了终年飞雪的雾隐山,六十年来,无人问津。

沈昼眠握紧双拳,忽然恨起自己的无能。

“少侠?在吗?饭菜做好了,可要送来?”

敲门声突然响起,岸芷会馆的杂役在门口轻声问询。

沈昼眠极快地收敛了情绪,伪装成平日冷静的模样,扬声道,“送进来吧。”

上菜的杂役鱼贯而入,放下菜肴后又守序退离。

荣焉兴致勃勃的拿起筷子,吃了两三口后突然想起什么,拨弄着碗里的饭菜,装作不经意道,“既然说想要待在我身边,那就好好待着,如果你敢离开,我就……”

他的话说不下去了。

他不喜杀人,也不能杀无辜之人,如果沈昼眠离开,他能怎么样呢?

顶多也就是,坦然放他离去罢了。

沈昼眠却突然有了眼力见儿,识相地接过话头,郑重道,“若我敢离开,便叫我一生求而不得,痛失所爱。”

荣焉瞪圆了双眼,活像一只倍受惊吓的猫。

这样的毒誓未免有些强人算难,可他的心情却卑劣的好了起来,情不自禁地多吃了两碗米饭。

“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

“扬州。”

“扬州?”

“去讨债。”荣焉收拾好包袱,片刻后又补充道,“顺便给我母亲扫墓。”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卷的开胃小菜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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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扬州卷一

六十九年前,扬州城,秦淮河岸。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扬州,自古就是九州内最繁华的地段,无论是令文人墨客为之倾倒的风景,还是千娇百媚风情万种的秦淮歌妓,都足以令人心驰神往。

“客官,这是您刚刚点的龙井茶……”

小孩子的声音细小微弱,正在谈笑风生的官员低下头,看见一个七八岁的男童,正踮着脚想要把手中拎着的紫砂壶放到桌子上去。

这孩子穿着一袭整洁青衫,虽然瘦弱,但是却玉雪可爱,猫儿眼包子脸,茶色的双瞳似雨水初洗,唇角左下方还有个芝麻大小的痣,看起来十分讨人欢喜。

官员好心地替他把茶壶拎到了桌面,忍不住逗弄道,“你是哪家的小朋友?怎么这么小就出来干活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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