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2 / 2)

许多妖类已经密谋联合多次绞杀圣灵妖,死伤惨重。

他们不得不开始迁徙居所,辗转流落。

挽风那时还是小妖,只过了不到五十年舒坦日子,便跟着族群颠沛流离,但他被保护得很好,不泯小孩子的顽皮贪玩,不谙世事,天真烂漫。

在一次迁徙中,挽风被一只蝴蝶迷走了,反应过来,留他孤身在山林间游荡,一群狮子觊觎已久,发了疯地追赶他这只小小七彩麋鹿,已经团团围住了。

那时挽风以为自己就要命丧于此,一位十七八岁俊朗男孩,他嘴里叼了个根草,手持一透明玉棍,只在空中轻轻使了一下,绿波还未散开,那群狮子就被吓走了。

男孩摸了摸玉棍:这样下去,以后你真成一把小破棍,我就不叫小雪,叫你小破得了。

回雪玉棍不服地抖了抖。

男孩笑了笑,把玉棍往袖里一藏,转身离开了。

男孩一路哼着小曲,一路欣赏着山林景色,倒也悠闲自在。他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安然潇洒过一生,最好是混个侠客,劫富济贫之类的称号也不错。

他还特惜命,以前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现在有了回雪玉棍,他是能打必然不放过一次耍帅的机会。

可他越走越觉不对劲像是什么东西在跟着自己?

男孩矫健身影一闪,躲在了树后,眼睛偷瞟着。

只见一头漂亮的小麋鹿,一瘸一拐的走过来,走到自己消失的地方,两只灵活的大眼睛左右望了望。

男孩突然跳出来:干嘛跟着我,小东西!

这一声吓的小挽风跪地闭眼,继而警惕的慢慢露出半只眼小心翼翼探望着,见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便放心大胆的睁开眼,甜甜的叫道:小哥哥

这一声小哥哥犹如一颗甜甜的,把这个大老粗的心给腻死了,感觉自己飘上了天。

男孩蹲下身,爱怜的摸着小鹿角:还会说话,是小鹿女吧?

小挽风瘪了瘪嘴:什么小鹿女,人家这么可爱,当然是男孩子。

男孩大笑了一声:我没见哪个男孩子是这样说话的。他想了想又道:小鹿女,刚刚怎么会被一群狮子追赶呢?

小麋鹿叹了口气:哎,都怪我自己贪玩,和族人走丢了,想去追上就遇见了狮子精,结果跑着跑着,连回去的路都找不到了

那你跟着我干什么?不怕我把你杀了,然后把你的鹿角割下来,拿去换钱啊。

小麋鹿眨巴眨巴那双过分大的双眼:我看小哥哥是个好人,而且我一个人害怕,那群狮子跟了我很久。

男孩望了望小麋鹿后边,果然不远处有一头狮子在假装无意间往这眺望。

那我先给你治治这腿伤,然后带你回家。他一手抱起小麋鹿,突然大叫一声,差点将挽风甩出去:怎么那么冰!

小麋鹿抱歉道:小哥哥,我也不知道身体为什么那么冷,对不起,小哥哥。

男孩吐掉嘴里那根草,笑嘻嘻:来,多叫几声。

小哥哥,小哥哥

男孩听的甜滋滋,也不在意冷不冷了,一路带着小麋鹿回到镇上,去了药房,给她买了几服药回到客栈。

小麋鹿躺在床上,新奇的看看男孩,看看四周,腿上的疼痛都不算什么了。

男孩一边给她上药一边道:小可爱,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挽风,小哥哥,你叫什么呢?

男孩碎碎念:我啊,叫神仙哥哥,不仅人长得英俊潇洒,主要是武功盖世,绝迹江湖,人称绰号美男杀手。

有的神住在天上,有的神住在庙里,你是什么神啊?怎么住在森林里。

我啊,是个专管那些可爱又捣蛋孩子的神。

小挽风道:那管不到我,我不捣蛋。

男孩笑了笑,如此可爱又有灵气的小麋鹿竟被他遇见了,真是花光这辈子的运气了。

挽风心里默念了一遍神仙哥哥,又开心道:神仙哥哥,谢谢你救我。

不用谢,我好事做多了,这个啊,不算什么。

挽风心里还很怕生,族人告诉过,世间最可怕的就是人心,要少与人接触。

这也是他第一次与人类相处,并不觉得族人所说的话是对的,这个神仙哥哥就很友好。

等我伤好了,神仙哥哥可不可以带我去外面转转,我从来没有出森林过,我族人不让我,说很危险。

你族人说的没错,这外面的世道,的确很危险的。但是有我在,别怕,保证带你转个够!

挽风兴奋的两个小腿直蹦跶:哎哟,好痛啊。

男孩担忧揉了揉:别乱动!挽风!

好,神仙哥哥,是我太高兴了。

男孩嘴角一直扬着给世离上完药,然后走到桌子旁,把上面的茶杯啥的统统移到地上,自己双腿一蹬,躺在了上面。

挽风瞪着疑惑的双眼:神仙哥哥,你为什么睡那上面啊?感觉也睡不下啊。

那床太软了,睡得不舒服,这儿啊,刚刚好,别说话了,小挽风,很晚了,快睡哦。

睡哪里都是睡,以地为盖,以天为背他都干过,这区区桌子也没啥。

挽风一夜未眠,因为是陌生环境,必须谨慎。

他静静瞅着男孩看,直觉眼前男子,虽看起来不修边幅,随心所欲,嘴里老是叼着一根不知名的野草,头发也不好好束着,只是胡乱扎起,还扎偏了,前面碎发是四面飞扬,像是谁也服谁,但他觉得这是个性,行侠仗义,不求回报,一亮武器,其他妖魔鬼怪都吓跑了,真符合他心中所有盖世英雄的幻想。

心底有朵花儿在绽放,充盈着那颗小小嫩嫩的心。

第二天,挽风爬到桌上,男孩一醒陡然见两只大眼睛直愣愣瞅着自己,吓的一激灵,连直起身子。

他手扶顺胸口,安慰着自己:挽风,你别这么吓我,我心脏不好的。

挽风跳下桌子,低着头:神仙哥哥,对不起,我看天都亮半天了,你还没起,就担心你。

没事没事,别自责,咦,挽风,你都能跳上跳下的,你腿上的伤好了?

挽风故意又跳了几下:嗯,没事啦!

其实他很早就发现,她们麋鹿一族,伤可自愈,再严重的伤,最多喝族长秘制的一碗红色汤,过一会儿就好了。

好生神奇,昨天还伤的挺严重的,今日就没事了?害我买了那么多药,不行!不能浪费,一定要用完,免得以后复发!过来,小鹿女

不用了,神仙哥哥。

听话,上完药,哥哥带你出去玩。

那好吧。

挽风乖乖跳上男孩怀中,让他为自己上药。

可是男孩自己找不到昨天的伤口,拿着药,手僵了半天,也没想起来昨天那道口子在哪里!?

药还是留着下次用吧,以备不时之需。

嗯。

这天他带着挽风上街了,嘴里依旧叼着根草,吊儿郎当的,身旁跟着一只漂亮的七彩小麋鹿,那场面真是招摇撞市,特别显人耳目。

一路上的行人对这七彩小麋鹿指指点点,尤其是小孩子,都想上前摸一摸,瞅一瞅。

男孩不耐烦道:你们让一让,我们是来逛集市的,不是被你们当作看戏的!

他也没想到挽风竟然那么招人喜爱,心里不由得又乐上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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